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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學生申請社安卡趨嚴 

 

【世界日報記者于金山紐約報導】社會安全局新編有關大專院校和語言學校外籍學生申請社安卡的有關規定,編號為#EM-02093的「政策指示 (Policy Instruction)」說明外籍學生申請社安卡時的必要條件和證件。

這項新的「政策指示」比以往更為嚴格,外籍學生申請社安號碼必須提供個人身分、年齡的證明文件,入學許可副本、非移民簽證(F、M)、學生合格身分證明 (I-20ID由移民局認可的學校提供),以及外籍學生追蹤系統核定的I-94入出境白卡。

如果持 F-1簽證的學生需要可以工作的社安卡號碼,還必須提出全時上學的證明,以及移民局的工作許可證明文件。

「政策指示」也說明了學生要申請補發社安卡的程序,需要有學生個人身分的證明文件及申請人仍持有效的學生簽證(或身分 )的證明。

文件包括了I-20ID、仍有效的 I-94白卡、全時學生的上課證明、由學校主管簽署的全時上課證明信或由學校驗證的全時上課成績單。

凡是申請補發社安卡的外籍學生,其所謂全時學生的定義是指每學期至少修 12 個學分的學士學位課程,或上課18小時以上的語言課程。

「政策指示」要求社安人員在簽發或補發外籍學生社安卡時,如發現可疑詐騙況,都必須與學生追蹤系統資料加以核對,再決定是否批簽或補發社安卡。

【2002/09/6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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